招生考试网
学历|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|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
资格|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|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
工程|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| 教案 论文 文档
IT类|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-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
 3773考试网 - 公务员考试 - 事业单位招聘 - 湖北 - 正文

2015年湖北武汉市面向部分国内重点高校专项选聘公告

来源:2exam.com 2014-12-19 15:03:52

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储备,服务和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,拟面向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,专项选聘一批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,充实到市、区(开发区)属事业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 一、选聘条件
  (一)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 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  2、具有国内"211工程"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,并在2015年8月1日前获得国内"985工程"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;
  3、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,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(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  报考国有企业岗位的,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  4、具有"三个中心、三个武汉"建设紧缺急需的专业背景;
  5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;
  6、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(见附件1、2)。
  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受理应聘:
  1、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  2、因涉嫌违法、违纪,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;
  3、非应届的在校生;
  4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。
  二、选聘程序
  1、报名。有报名意向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下载《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3),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。报名时间:即日起上午8:00(周六)-- 2014年12月25日下午6:00(周四),以邮件投递时间为准。有关报考信息详见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的《武汉市专项选聘优秀专业人 才简章》。
  2、资格审查。武汉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国资委根据考生填报的《报名登记表》,分别对报考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分别在武汉组工网(http://www.whzg.org.cn)、武汉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whptc.org)公布,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,通过邮件及电话向本人回复。
  3、笔试。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、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。笔试于2015年1月上旬分地区或在武汉集中进行(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  4、面试。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、逻辑思维、综合分析能力和职位匹配度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。面试由武汉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国资委统 一组织,于2015年1月中下旬分地区或在武汉集中组织面试(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)。面试前,武汉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国资委组织用人单位对 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,复审材料包括:
  (1)《报名登记表》(附1张1寸彩色登记照);
  (2)学习成绩单、学生证、身份证、大学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(本硕连读的提供院系证明)、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;
  (3)奖励证书原件,发表论文、参与课题研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 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选聘资格。
  5、考察。武汉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国资委根据考生笔试、面试成绩,按照选聘岗位要求,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入围考察人员名单。武汉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国资委分别对报考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岗位入围考察人员进行实地考察,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  6、体检。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,可从考察人选中递补,不宜递补的,取消该职位计划。
  7、公示及聘用。对体检合格的,统一在武汉组工网、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聘用合同。
  三、有关待遇
  1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法规,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、考核、职务晋升、辞职等制度规定,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到7级管理岗位工作,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到8级管理岗位工作。
  2、国有企业聘用人员一般安排到市属国有企业相应管理岗位工作。
  四、其他要求
  1、本《公告》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  2、请参加选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。
  3、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咨询电话:027-88185912、88185913(传真);
  报考国有企业岗位咨询电话:027-88185917。

 

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@163.com联系.
    最新文章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
    琼ICP备12003406号